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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荣与梦想》——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暨全国第二届“光明杯”手机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开始投稿:2020-03-27 00:00:00 投稿截止:2020-08-31 00:00:00 投稿限制:一个用户最多投稿10幅作品 浏览次数:65877

    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展现深圳经济特区引领全国对外改革开放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的崇高使命,定于2020年3月—9月期间举办《光荣与梦想》——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暨全国第二届“光明杯”手机摄影大展。具体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支持与指导单位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广东省艺术摄影学会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

    协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网

     

    二、影展主旨

    摄影是人们最时尚的艺术爱好。尤其在这大数据读图时代,人人都是摄影师。无论是用相机或手机都可以随手拍,尤其用手机更灵巧方便,更好抓取影像的最佳瞬间,定格历史的记忆。

    举办全国手机摄影大展,促进群众摄影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充分利用手机的快捷摄影功能,记录祖国改革开放建设的伟大成就,实现人人都是摄影师的梦想。


    三、截稿时间

    面向全国发动征稿,至8月31日截稿。

     

    四、征稿内容

    征稿主题为“光荣与梦想”,以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背景,突显深圳经济特区40年来引领全国改革开放,各行各业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征集反映全国各地的社会建设、自然环境、民俗风情、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医疗卫生、百姓生活、社会时尚、各行各业等的手机摄影作品。

     

    五、投稿方式

    方式1:参赛者须在中国摄影家网(https://www.chinaphoto.net.cn/)的“第二届‘光明杯’全国手机摄影大展”在线投稿专区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参赛者非公开信息。(参赛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投稿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方式2:登录深圳市光明区文化馆官网(https://www.szgmwhg.com),进入主页选择“线上活动”——“光明杯手机摄影大展”,点击报名参赛,进行投稿。或关注“光明文艺中心”公众号,关注成功后进入公众号首页—“惠民活动”—“光明杯手机摄影大展”,点击报名参赛,进行投稿。(在线提交的作品必须是手机拍摄为JPG文件格式,每幅作品不小于3MB以上,提交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基本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作品展示页中。)

    方式3:发送作品至指定邮箱:wyzxqwb@szgm.gov.cn(邮件标题注明:光明杯手机摄影大展投稿)

    注:电子作品须保留手机拍摄原始数据文件。

     

    六、作品稿酬

    1.优秀奖作品12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500元。

    2.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稿酬由该展承办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获奖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杂志、中国摄影家网、广东省艺术摄影学会、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和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等微信公众平台刊发、展示。

     

    七、展览时间

    2020年9月下旬,在深圳市光明区文化馆展览厅举行“光荣与梦想——第二届‘光明杯’全国手机摄影大展”获奖作品展暨颁奖仪式,具体日期届时另行通知。

     

    八、参展细则

    1. 不受专业、业余摄影限制,欢迎全民参与。

    2. 参赛作品必须是手机拍摄的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3. 参赛作品单幅、组照(不超过8幅照片组成)均可,组照视为1幅作品。

    4. 参赛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对影调和色彩等的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5. 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题目、手机品牌及型号、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

    6. 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 该展组织单位将统一调取获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手机作品不低于2MB)。参赛者在接到通知后请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8. 该展组织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9.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评。已获奖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获奖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 该展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12.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九、联系方式

    1. 《中国摄影家》杂志、中国摄影家网,联系人:李唯汉,电话:(010)64959004。

    2. 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联系人:章力,电话:(0755)83240210。

    3.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联系人:彭老师,电话:(0755)2138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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