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光明区第九届“小草音乐荟”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信息来源:光明区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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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光明区第九届“小草音乐荟”
2.标的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3.项目预算:17万元人民币(高于此价格无效)
4.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及其商事主体网页查询截图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方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3)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包含文化活动策划或文艺交流活动策划等相关资质(提供公司简介,含相关资质证明、报价单、项目实施方案、至少一个服务案例,服务案例需附服务协议或委托服务书复印或扫描件,重要信息可加码处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方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标书要求:
(1)投标标书需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可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不成册视为无效投标。标书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多页文件页面须加盖骑缝章。标书应以档案袋密封条密封形式寄出,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信封封面注明:响应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2)扫描原件电子档(盖章版本)拷贝至U盘,与标书一同装至密封袋投递。
6.警示条款: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7陪标责任:此项目不接受关联供应商同时投标,经查发现存着陪标现象,取消本次所有参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上报和追责。
8.答疑事项:2024年4月15日18时前凡有任何疑问的,请径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9.采购时间:所有文件应于2024年4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邮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10.评审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年4月16日9:30时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光明区振明路9号文化馆A座206室进行评审。
11.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振明路9号光明区文化馆A座204室
邮政编码: 518106
联系电话: 0755-21385393(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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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
2024年4月10日